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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16-04-06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浏覽次數:0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深入推進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強黨的建設總體部署,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标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改進作風,堅決有力懲治腐敗,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工作模式,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推動河北科學發展、綠色崛起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标。經過不懈努力,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衆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得到深入治理,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逐步完善,黨風政風和民風社風持續好轉;懲治腐敗力度進一步加大,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發揮;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比較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更加完善,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顯著增強。

  二、大力推進黨的作風建設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各級黨組織要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黨員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解決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樹立黨員幹部為民務實清廉形象。

  (一)持之以恒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經常性工作和長期性任務,堅持從具體問題抓起,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簡到繁,循序漸進,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不斷鞏固發展成果。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辦法和督促檢查工作機制及分工協作方案,定期開展督促檢查,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央和我省各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要真正把自己擺進去,認真對照檢查,發揮好帶頭示範作用。深化正風肅紀,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多占辦公用房,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到風景名勝區開會,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變相公款旅遊,以及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問題。完善作風建設監督懲戒制度,明确違規違紀責任内容和懲罰措施,加大執紀檢查力度,對違紀違規行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因組織領導不力,導緻管轄範圍内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的,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建立定期評估機制,及時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各級各部門每年年底向上一級黨委、政府作出專題報告。

  (二)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深入開展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學習領會中央關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聯系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以整風精神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解決“四風”問題和關系群衆切身利益的問題。總結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省委常委會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落實,健全改進作風常态化制度。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中央關于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内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清理辦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規定,結合河北實際,從嚴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制度。積極推動公務用車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标識化管理,嚴格活動和檢查評比審批,實行文件計劃編報審批制度,對會議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領導幹部公開承諾、幹部考核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等制度。落實省委《關于實行幹部直接聯系群衆制度的意見》,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親自接訪下訪機制,實行機關幹部下基層鍛煉、黨員幹部聯系群衆調查評價制度。探索建立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機制。

  (三)嚴明黨的紀律

  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内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财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加強對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四大攻堅戰”等中央和我省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執紀監督,堅決查處違反黨的紀律行為,确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執紀,嚴肅問責,以嚴明的紀律和嚴厲的懲戒為黨的作風建設提供保證。

  三、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态勢

  把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作為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以零容忍态度懲治腐敗,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一)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

  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按照穩數量、提質量、增分量的要求,加大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行為的審查和處置力度,嚴肅查辦領導幹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堕落、失職渎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開展辦案專項行動,集中整治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衆身邊的腐敗問題。實行“一案雙查”制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甚至幹擾辦案的,要依紀依法追究黨委、紀委有關領導的責任。

  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完善腐敗案件辦理、紀律處分及處理檢舉、控告和黨員申訴等制度和程序規定。規範和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審查審批程序,着力查清主要違紀違法事實,嚴肅黨紀政紀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加強和規範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完善線索集體排查機制。完善線索移交、信息共享、防逃追逃機制,加強辦案人才庫建設、業務培訓和後勤保障,推進市級辦案點和縣級談話室建設。健全網絡舉報和受理機制、網絡信息收集和處置機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腐敗案件。加強案件審理工作,堅持實體、程序并重,嚴格審核把關,強化監督制約。改進案件考核評價工作,适當提高大案要案考核權重。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明辦案紀律,強化對辦案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确保不發生重大事故。

  (二)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本着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幹部負責的态度,全面掌握黨員幹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對黨員幹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教育提醒,加強誡勉談話工作,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深化信訪舉報資源綜合利用,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組織、人事、公安、檢察、審判、審計等機關和部門的聯系溝通機制,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問題線索篩查、信訪案件辦理、信訪監督和分析研判。推行查辦案件信息公開,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認真落實“一案雙報告”制度,充分用好監察建議書,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舉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動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

  (三)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

  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正确用人導向,切實選好用好幹部。嚴格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強和改進廉政審查工作,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加強對換屆選舉、領導幹部離任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監督。堅持和完善立項督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絕不放過,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決不姑息,對違規用人問題迅速處理、嚴格問責,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要追究責任人,真正讓弄虛作假、不幹實事、會跑會要的幹部沒市場、受懲戒,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四)堅決查糾不正之風

  堅決糾正損害群衆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的不正之風。整治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公務員考錄、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發生在群衆身邊的以權謀私問題,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發展環境和生态環境的行為,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查處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加大問責力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改進專項治理方式,健全查糾不正之風工作長效機制。

  四、科學有效預防腐敗

  積極探索有效途徑,注重總結成功經驗,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使黨員幹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一)深化黨風廉政教育

  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将其納入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列入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必修内容。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安排廉潔從政專題學習。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帶頭講廉政黨課、紀委書記作反腐敗形勢報告制度。強化示範、警示和崗位廉政教育。縣級以上黨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完善并認真落實對拟提拔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法規知識考試制度。

  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法制教育之中。深入挖掘河北廉政文化資源,全力打造“西柏坡”、“李大钊紀念館”、邱縣廉政漫畫等廉政文化品牌。加強廉政教育基地建設,發揮文化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的作用。加強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設,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培育良好的民風社風。

  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黨報黨刊、電台電視台、重點新聞網站要辦好反腐倡廉專欄和專題。堅持正确輿論導向,完善反腐倡廉網絡輿情信息工作機制。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嚴肅宣傳紀律,做好對外宣傳。

  (二)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确保法律制度剛性運行。

  完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内設機構權力和職能,建立完善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實行高風險崗位定期輪崗交流制度,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完善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健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修訂《中共河北省委巡視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提升制度建設水平和執行力。加強對反腐倡廉立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嚴格制定程序和審查機制,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防止公共權力部門化。開展立法後評估,健全清理工作機制,及時做好立、改、廢。制定監督檢查和問責辦法,加大違規懲戒力度,定期通報制度執行和違規行為查處情況。

  (三)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深化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深化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的意見》,完善廉政風險評估防範機制、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機制、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強化對風險管理責任和監控制度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問責力度,打造完整監控鍊條。加強對省直部門主要業務、核心權力的監控,構建符合實際和行業特點的監控模式。

  加強黨内監督。強化對“四個重要法寶”(堅持民主集中制、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黨内生活、加強黨的團結統一)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罷免或撤換等監督制度,加強對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規範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權限,推進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财務、幹部人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重要事項決策會議末位表态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決策後評估和糾錯機制,實行領導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省委、省政府各部門和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向省委、省紀委提交述廉報告。規範和落實紀委常委同下級黨政負責人談話制度。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管理和監督。

  強化和改進巡視監督。充分發揮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作用,紮實推進巡視監督常态化,努力做到對設區市、縣(市、區)、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全覆蓋。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着力發現貪污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等問題。完善巡視、巡查和回訪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改進和創新方式方法,探索專項巡視,加強成果運用。

  加強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履行監督職權,通過視察、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彙報、專題詢問、特定問題調查、工作評議及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和審判權,強化檢察機關對立案偵查活動、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督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監察和審計結果及問題處理、整改情況在一定範圍公開。加強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的監督,健全執行、問責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

  加強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健全民主黨派直接向各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建議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意見建議采納落實情況跟蹤反饋制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重視和加強輿論監督,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繼續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深化财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做好單位内部事項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落實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把各項改革措施同防範腐敗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依法最大限度地削減下放審批事項、減少預審和前置審批環節,加強對取消審批事項的後續監管。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規範化管理,深入推進統一高效、規範廉潔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改進幹部選拔任用辦法,創新和完善幹部目标綜合考核評價機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職權配置,推進司法公開,建立健全執法檔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财稅、金融、投資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防範腐敗問題發生。

  (五)運用現代科技手段

  深入推進全省懲防體系綜合信息平台建設。加快全省網上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政府網站體系,健全政務公開信息目錄體系,全面及時準确發布政務信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推動行政職權和内部事務管理程序化、進網絡、可監控。緊緊抓住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保障性住房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職稱資質評定、招生招錄考試等群衆關心關注的重點領域,建立完善科技化、信息化監管平台。

  五、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一)強化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

  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貫徹中央《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支持和保證紀委(紀檢組)履行職責,定期向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堅持“一崗雙責”,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注重動員和組織人民群衆有序參與,發揮社會各有關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強化各級紀委的監督責任

  各級紀委要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承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完善雙重領導體制的具體制度。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實行省紀委向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機構,加強省屬高校、省級開發區(園區)、國有企業、農村(社區)和非公有制企業黨的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進一步明确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主責主業,強化執紀監督和查辦案件,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加強紀委(紀檢組)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别是常委會成員(黨組成員)的監督,強化對監管者的監督。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深入開展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嚴肅追究紀委(紀檢組)的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堅守責任擔當,強化基礎工作,以更高的标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樹立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三)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合力

  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充分發揮作用,加大對重大複雜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力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要加強溝通協作,明确責任,相互支持,合力推進任務落實。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幹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宣傳部門要抓好工作宣傳和輿論引導,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營造良好氛圍;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等機關和部門要注重發揮紀律約束、法律制裁、經濟處罰、市場監管、科技支撐作用,多措并舉,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綜合效果。

  (四)加強分類指導和監督檢查

  在整體推進的同時,根據不同層級、不同行業系統、不同領域的特點,突出重點難點,加強分類指導,提高工作成效。完善督查考核機制,結合開展幹部目标綜合考核,制定完善量化考核評價辦法,每年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省委巡視機構要把貫徹中央《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情況作為巡視監督的重要内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中央《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工作方案。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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