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專業建設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0-09-17 浏覽次數:0次
為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形成我院地理科學和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特色專業建設與改革的特色,加快高素質、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步伐,滿足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進一步提高我院畢業生的競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科專業建設,按照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社會急需的原則,建設特色專業要優化專業結構,深化專業改革,豐富專業内涵,提升專業整體水平,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國内外競争力,根據學校特色專業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河伟德平台怎么样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的特色專業建設項目。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三條 堅持科學發展按照“思想先進、目标明确、改革領先、師資優化、設備精良、教學優秀、科研先進”的要求,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依據,立足于夯實專科基礎、前瞻本科辦學,更新教育思想,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構築專業建設高地,打造專業建設精品,全增強全面發展的競争力。
第四條 積極推進特色專業建設,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深化教學内容、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重視和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創業精神的培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和實踐基地建設等,使專業建設更具有針對性、适應性和前瞻性。
第五條 以特色專業為支撐,推動專業建設水平的整體提高,經過幾年時間的努力,把我院的地理科學和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建成辦學思想、專業建設、教學改革、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質量等方面具有顯著特色的全國一流優勢專業。
第三章 建設原則
第六條思想領先原則。用現代教育思想和觀點來建設專業,科學布局,優化結構,專業建設應有利于本科專業結構的調整,有利于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型等各類人才的培養,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員工的積極性。
第七條創新原則。在特色專業建設過程中,力求注重建設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教學方式創新,立足高起點,堅持高标準,加大建設和改革力度。
第四章 特色專業建設的管理
第八條 特色專業建設期一般為3—4年。
第九條特色專業建設實行專業負責人制度。地理科學專業由資環學院院長葛京鳳教授負責,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由資環學院副院長張軍海教授負責。負責對專業建設項目的申報、建設方案的制定、建設任務的組織與落實、經費預算、經費支出審核及日常管理等,并定期向學校彙報專業建設進展情況,保證按期達到或超過專業建設預期目标。
第十條 學院負有配套支持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學院應加強對特色專業建設的指導、支持和督促,及時制定相關政策。在專業建設期間,學院應定期組織自評和督促檢查,對專業建設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進行整改,确保建設質量。
第十一條特色專業建設實行“項目”管理,分段檢查,按期驗收。
第五章 特色專業建設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二條 特色專業建設要根據教育部和财政部投入的建設經費标準,編制和執行經費總預算和年度預算。若确需調整預算項目,需經學院教學院長同意後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三條 特色專業建設專項基金由專業建設負責人和學院教學院長簽字報銷。
第十四條 經費使用範圍:
(1)建設特色專業調研、考察等業務費支出。
(3)特色專業建設、管理等方面的印刷費和辦公費。
(4)特色專業建設、教學資源建設以及購置專業教學用書、刊登教學論文等必要開支等。
(5)項目驗收和鑒定所需費用。
第六章 總結檢查
第十五條 各特色專業要對特色專業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階段總結,做好階段自評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要階段性地對特色專業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導解決。
第十七條 特色專業建設期滿後,要根據教育部特色專業評估指标體系和要求,寫出自評報告,提交相關材料準備驗收。
2010年9月